招标信息

坪山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管服务招标公告

2024-04-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4000420

2、项目名称:坪山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管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3,602,100.0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3,602,100.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备注

坪山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管服务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如果是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还须同时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体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及上级主体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也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供应商属于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亦视为符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违规情形(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8日14:00,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