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安市S203线K71+700-K71+850处灾害防治应急抢险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HC-2024-(FA)ZBDL-009

项目名称:福安市S203线K71+700-K71+850处灾害防治应急抢险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2097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209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数量

简要服务要求

允许进口

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福安市S203线K71+700-K71+850处灾害防治应急抢险工程

1项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92097

29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执行。 (3) 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4) 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具备交通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二类乙级或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年龄60周岁及以下;须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日期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经理须无在岗项目,需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须具备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60周岁及以下。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日期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总工须无在岗项目,需提供承诺函。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至 2024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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