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丰山镇人民政府华安县丰山镇康山水库及下尾水库安全鉴定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4-25项目编号:FJSSZZ[TP]2024012
项目名称:华安县丰山镇康山水库及下尾水库安全鉴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保证金金额(元) |
1-1 |
华安县丰山镇康山水库及下尾水库安全鉴定服务项目 |
1 |
168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0 |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绿色建材:不适用。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3)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项目响应截止之日的六个月任意一个月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至 2024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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