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晋城热电分公司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综合利用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2024-04-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晋城热电分公司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综合利用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晋城热电分公司项目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上辛安村,装机容量为2×300MW燃煤空冷供热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是晋城市供热规划及“蓝天工程”的重点项目和山西省“十一五”电源规划项目。详见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全年预估产量为:粉煤灰70.7169万吨,炉渣6.6334万吨,石膏9.6322万吨。

2.1.2招标范围:

(1)投标人负责两台机组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全部外运并综合利用。

(2)投标人负责两台机组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运输及处置过程中涉及所有事项:保证安全运输,符合环保要求。

(3)投标人负责自灰库放灰口以后的所有工作。粉煤灰正常排放时为未进行分选的干灰(干排),特殊情况可放湿灰;不论干排还是湿排,投标人均需将其安全、无散落、无扬尘的运出厂区;放灰操作由投标人负责。

(4)投标人负责自渣仓放渣口以后的所有工作。炉渣需放湿渣,投标人需将其安全、无散落、无扬尘的运出厂区;厂区内禁止炉渣落地倒运,放渣操作由投标人负责。

(5)投标人负责自脱硫石膏库从装车开始的所有工作。两台机组脱硫石膏、检修及运行期间产生的沉积物投标人均需将其安全、无散落、无扬尘的运出厂区,不得无理阻挠招标人正常生产;装车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人负责上述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

2.4服务地点: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晋城热电分公司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一般纳税人资格。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提供环评批复的粉煤灰、石膏、炉渣的利用或处置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加气块砖生产、多空烧结砖生产、水泥生产、填埋场等)。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应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部分,需投标文件中提供(凡在送达投标文件时没有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的投标人均被否决投标。)

3.4资格要求4:投标人须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上述情况投标人均应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截图,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04月25日09:00: 00至2024年05月09日 16:00: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4月25日09:00: 00至2024年05月09日 16:00:00。

5.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05月16日 10: 00:00之前递交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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