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津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第二标段磁悬浮离心式鼓风机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25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河津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位于河津市108国道与老209国道交界处东南角,占地120亩。主要解决中心城区新耿区新耿街东侧片区污水的收集、处理。项目设计规模3万m³/d(预留远期用地,远期总规模达到6万m³/d)。

2.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为1个标段。

招标主要内容:本次招标主要为河津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第二标段进行磁悬浮离心式鼓风机成套设备采购。

3.技术性能指标: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本项目设计标准,达到专业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4.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具体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5.交货地点: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G108与汾滨路交叉口往东100米,河津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部(具体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投标产品的经营资格及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或2021-2023年度)经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此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和财务状况表需法人对真实性进行承诺。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相关网站截图)。

4、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5、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5日21:00时至2024年4月30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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