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深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公园内湖等专项补充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4000572

2.项目名称:2024年公园内湖等专项补充监测项目

3.预算金额:2,116,380.00元

4.最高限价:2,116,380.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2024年公园内湖等专项补充监测项目

1.0

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应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的CMA资质必须覆盖本项目服务内容100%,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分包、不接受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1.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即从2021年3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未受过环境监测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未有被政府相关部门(如质检部门等)、媒体通报弄虚作假等情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协助查询和提供相关市级或市级以上检测行业投标人被通报情况记录(如有)并提供给评审专家为依据(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型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至2024年4月22日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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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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