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台市生活性物流园区首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4-04-2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台市生活性物流园区首期项目已由东台市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投〔2023〕250号《关于东台市生活性物流园区首期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台市智慧云谷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位于东台市中心城区东侧,邻近沈海高速与G344(S333)交叉口。

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178.6亩,集物流配送、电商云仓、现代仓储、快递快运等功能于一体。新建部分建筑面积约129642.06平方米,主要包含4栋2层(一层层高约11米,二层层高约10米)坡道式仓库(建筑面积约103184.89平方米)、二层装卸平台及上下坡道(建筑面积约20310.22平方米)、1栋综合服务楼(地上5层建筑面积约4387平方米、每层层高约4.5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约1011.04平方米)、2栋门卫、1栋开闭所高压配电室和1栋物流进口闸口等辅助建筑(建筑面积约748.91平方米);项目总建安投资约59711万元。

3、招标范围: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工程范围是指东台市生活性物流园区首期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在确定项目监理中标人前已完成的各项工作内容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同时,招标人保留对此招标工程的工作量进行适当与必要调整的权利。阶段范围主要指按照建设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负责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以及协调设计、施工等各有关单位之间工作,做好竣工验收备案和办理工程结算审核,以及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等各类技术服务工作。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作量的权利。

4、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总工期暂定360日历天,实际监理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监理期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期(与工程施工工期同步)为实际工期,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期(即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597.11万元。

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7、其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东台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4月1日(含当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业绩。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7.2。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7、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担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2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和评标办法中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计分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本项目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要求,且须根据项目需要及招标人要求随时增派相应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8、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9、本次招标不允许组建联合体投标。

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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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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