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广州救助基地用电增容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DC-202404

项目名称: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广州救助基地用电增容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8.2753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8.2753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和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3)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2、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3、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4)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注册;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电气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5)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联合体各单位均应满足公告对投标人合格条件的规定,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兼任。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承担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7)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8)已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至 2024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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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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