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沭阳县南苑丽居保障性安居工程桩基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5
(二)项目名称:沭阳县南苑丽居保障性安居工程桩基检测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预算金额:12.6万元;

(五)最高限价(如有):12.6万元,高于此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六)采购需求:沭阳县南苑丽居保障性安居工程桩基检测项目;

(七)工期:具备检测条件之日起7日历天内出具检测成果报告;

(八)质量要求:合格;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应含地基基础工程),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监部门或市监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评审专业或学科为准。);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

三、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办法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04月25日09:00至2024年04月29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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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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