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分公司2024年氨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5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大庆油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分公司2024年氨水采购招标项目(二次)
3.实行氨水价格与液氨市场价格联动定价,投标单位中标价格作为基价。
3.1本次招标参照液氨基准价:3250 元/吨(以 2024 年 4 月 12 日卓创资讯网中东北地区液氨价格为基准)液氨市场价格每浮动±10%,20%浓度氨水价格调整±2%。液氨市场价格浮动比例以±NO%整数为准,跌涨百分比个位均取0整数计算。
20%浓度氨水最高限价为:800元/吨(开标当日卓创资讯网中价格对比2024 年 4 月 12 日卓创资讯网中东北地区液氨价格,每浮动±10%,20%浓度氨水价格调整±2%。最高限价也做相应调整。)
3.2报价为含税到位价,货款及运费一票制 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3若遇国家税收政策出现税率下调情形的,以不含税价格不变进行调整,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4.招标数量:总量1800吨;中标方按招标方要求分批次发货,实际到货数量以招标方要求为准。
5.中标人数量:1家。
6.质量技术标准:
(1)氨含量≥ 20% ;
(2)外观:无色透明;
(3)色度≤80黑增;
(4)蒸发残渣≤0.2%;
7.供货地点:招标人(大庆油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分公司)指定地点。
8.检验标准:以招标人验收标准为准。
9.结算标准:
(1)以招标方检斤数量、化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2)如进厂氨水质量没有达到质量标准或满足不了招标方实际生产要求,招标方有权单方按百分比浓度≥20%,每降低1%扣除=3元×(该批次总金额÷20)进行扣罚。
10.运输方式及到货地点:必须具备国家相关要求资质且有自卸能力的槽式运输车,到货地点为大庆油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分公司院内指定地点。
11.付款方式:招标方和中标方每月对账一次,双方对账完毕并确认无误后由中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招标方财务挂账并验收货物合格后12个月内付款,付款方式采用财企直连的方式。
12.投标人中标后,需向招标人缴纳人民币6万元履约保证金后在七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由于中标人原因未按招标人要求在规定的供货时间内达到招标人要求的供货数量或供货质量连续没有达到质量标准,属中标人违约,招标人自动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此次招标的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查询页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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