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桂园街道办事处电动车充电车棚(桩)第一批硬化地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桂园街道办事处电动车充电车棚(桩)第一批硬化地面项目

2.项目编号:HNGD-2024-0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招标控制价:485795.91元

6.工    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7.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详见第三章工程量清单)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应规范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或近3年(任意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书,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中标资格(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评标时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3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质量员)均需提供岗位证书;

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有不良记录者不予接收(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04月26日至 2024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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