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新城龙泽苑物业小区改造提升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5项目名称:碧水新城龙泽苑物业小区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22.00万元。
最高限价:122.00万元。(含施工图设计、施工、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的所有费用)
采购需求:对小区新增停车位90个,路面铺设沥青600平方米及立管整治等。
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道路与公共交通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中标后禁止转包和分包。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协议书,协议书内需明确主办方和协办方名称、所需承担的责任、义务。联合体单位投标的,主办方(或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由主办方(或牵头方)人员担任。)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手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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