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敖汉旗-金色北农玉米制种穗烘干加工仓储建设(敖汉旗2024年上级扶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EPC+O)招标公告

2024-04-25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敖汉旗-金色北农玉米制种穗烘干加工仓储建设(敖汉旗2024年上级扶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EPC+O)

2.2建设地点:敖汉旗新惠镇工业园区

2.3总计划投资额:4405万元

2.4工程概况:

项目规划占地面积41655平方米;计划建设智能化种子加工流水线1条;新建捡穗车间、脱粒车间、烘干仓,配电室及配套设施等建筑面积2652平方米;配套室外工程及相关生产线设备购置(包含卸料系统、剥皮捡穗系统、烘干系统、脱粒初清系统、仓储系统、控制系统、除尘系统、输送提升系统)。必须满足运营条件需要,施工以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纸为准。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采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勘察、设计内容包括岩土勘察工作(包括初勘及详勘报告)、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服务、变更及后续技术服务);

②采购内容包括材料及设备采购;

③施工内容包括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及施工图范围内其他全部工作内容,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

④运营期内所有运营服务。

2.6运营要求:

(1)项目建成后由敖汉旗龙兴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监督管理,中标人以现代化农牧业公司的方式运营,项目的后续运营,由中标人自行投资。

(2)运营方案等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每年的运营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独立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

(3)施工现场的施工环境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如因施工现场的协调问题而影响工程建设,由中标人承担相关损失。项目建成后,首次运营期为20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运营时间),运营期限结束后另行商议租赁方案。

(4)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满足运营条件的次月起,运营方向招标人交纳本年度收益金,收益金为招标人投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壮大集体经济资金总额的5%。以后每年按首次交纳收益金的前一个月向招标人交纳本年度收益金。

(5)项目区域内土地、厂房/车间及附属设施产权属于招标人,中标人自行购买的设备所有权归中标人所有;中标人在运营期间不得将土地、厂房/车间及附属设施抵押或改变现状、蓄意破坏等,运营期结束后土地、厂房/车间及附属设施须保持完整移交给招标人。

(6)运营期间所有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须积极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手续,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

2.7工 期:2024年9月10日前完成所有工程建设及采购项目,达到运营要求。

2.8质 量: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安全生产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要求,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④设备生产厂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⑤运营单位为农牧业公司;或由满足①、②、③、④和⑤要求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运营企业为牵头方单位),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及运营能力。

3.2拟派本项目人员

(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中任职;

(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5家。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投标人应具备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的能力;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社会信誉良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4月26日08时30分至2024年5月1日08时30分(登录后查看)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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