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中国联通贵港市分公司广告制作及印刷物料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25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就2024年中国联通贵港市分公司所需的广告制作、印刷物料及其相关服务进行采购。

1.2招标内容

1.2.1招标内容及规模:本期采购2024年中国联通贵港市分公司市分单元(市场部、政要客户中心、战略客户中心、线上渠道中心)及基层分公司(港北区分公司、港南区分公司、覃塘区分公司、桂平市分公司、平南县分公司)的广告制作、印刷物料及其相关服务。具体采购物料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三《广告制作及印刷标准物料清单及单价最高限价表》。

1.2.2交货地点:广西贵港市辖范围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1.2.3合同期限: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中标框架总金额用完即止。

1.3采购预算:51万元(不含税)。采购规模为暂估值,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采购订单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风险。

1.4招标项目性质:货物招标。

1.5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第一中标人:中标份额为60%,框架合同不含税上限金额为30.60万元(不含税);

第二中标人:中标份额为40%,框架合同不含税上限金额为20.40万元(不含税)。

1.6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二《技术规范书》。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投标报价折扣100%,投标人投标报价折扣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各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三《广告制作及印刷标准物料清单及单价最高限价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投标人须提供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3投标人具有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国内同类广告制作或印刷物料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元,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2.4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广西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

(7)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4月25日20时00分至2024年4月30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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