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朝阳竖河(开发区段)清理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4-04-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竖河(开发区段)清理整治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经济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朝阳竖河(开发区段)清理整治工程,控制价151819.52元。

2.1.3工期要求:确保中标后30日内完成(竣工交付使用,如不能完成,每延期一天缴纳违约金3000元)。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南通朝阳竖河(开发区段)清理整治工程,项目地点位于南通市经济开发区,具体范围包括:河道排水,筑土围堰,河道清淤,清理闸门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4特别提醒:1、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2、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6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3﹞4号的要求,针对文件中被限制市场准入的126家企业以及42名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7拟派项目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无在建工程,全员到岗;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04 月 25 日至 2024年 04月 30 日13时 30 分;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04月 30 日13时3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