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江宁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审计采购公告

2024-04-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JZCG-C2024-0055

项目名称:2024年江宁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审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万元(采购包1:25.000000万元;采购包2:2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不设定最高限价,各分包报价不能超过对应的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将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按照“精炼高效、能力胜任”的原则,提供部分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服务。本项目分为两个包采购。

包一服务内容为:南京江宁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南京方园建设工程材料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建安建筑机械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住建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和南京上元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5家企业清产核资审计;

包二服务内容为:南京江宁拆迁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市富展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南京鑫土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家企业清产核资审计;

(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本次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1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扣除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相应证书原件扫描件)。

采购包2

供应商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相应证书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10 09: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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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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