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2024-04-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X-2023FW-17A

项目名称: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项目(重招)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合剂)):

合同包预算金额:3,3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制造业服务

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合剂)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3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服务期为3年或合同发生金额到达采购预算止(以先到为准)。

合同包2(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洗剂)):

合同包预算金额:2,1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制造业服务

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洗剂)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1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服务期为3年或合同发生金额到达采购预算止(以先到为准)。

合同包3(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胶囊剂)):

合同包预算金额:2,1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制造业服务

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胶囊剂)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1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服务期为3年或合同发生金额到达采购预算止(以先到为准)。

合同包4(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散剂)):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其他制造业服务

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散剂)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服务期为3年或合同发生金额到达采购预算止(以先到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合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洗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3(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胶囊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4(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散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合剂))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

(3)投标人应为生产商,应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具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制范围至少应包括采购标的所要求的剂型(合剂)。(有效期内,须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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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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