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北省邢台市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023年度人工造林第二片区)招标公告

2024-04-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邢台市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023年度人工造林第二片区)已由邢台市信都区行政审批局以邢信批投资【2022】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都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和区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都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一标段:浆水镇九龙峡项目区,完成造林面积1000亩,栽植侧柏、山桃、黄栌、红枫9万株。二标段:龙泉寺乡滹沱项目区,完成造林面积1370亩,栽植侧柏酸枣12.33万株。三标段:龙泉寺乡上东峪安子沟项目区,完成造林面积1340亩,栽植侧柏、酸枣12.06万株。四标段:太子井乡西牛峪项目区,完成造林面积1250亩,栽植侧柏、酸枣各类苗木11.25万株。五标段:西黄村镇北会项目区,完成造林面积700亩,栽植侧柏、油松6.3万株。

2.2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太行山生态综合治理人工造林(第二片区),详见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邢台市信都区。工 期:至2024年12月底完成全部造林任务。造林完成后管护一年。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和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4)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2024年01月01日以来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附开标之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所有标段投标,只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中标。3.4 特别说明:本项目实施“双盲”政策,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专家采取“盲抽”,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明显区分投标人的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5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26 00:00:00至 2024-05-06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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