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冀东油田2024-2026年度井下作业(捞油井井筒准备)工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4-04-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东油田2024-2026年度井下作业(捞油井井筒准备)工程技术服务已由 冀东油田陆上油田作业区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单位成本,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冀东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目前油田存在大量低效开发井和长停井,为了响应公司不靠天吃饭的要求,进一步降本增效,作业区积极谋划,转变低效开发井的开发方式,由机械采油方式转变为提捞采油,降低操作成本,盘活闲置资产。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冀东油田东部油区内准备捞油的油井进行井筒准备施工作业,使其井筒具备实施捞油的要求条件和起出的杆管达到可回收要求的条件。

2.3实施地点:河北省唐山市冀东油田公司油区。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逐年签订合同,中标人如未通过年度承包商考核、相关资质审核或合同条款变更协商不一致则不再续签)。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拟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冀东油田公司、招标文件等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7估算金额:100万元/年(不含增值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1)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有效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仅限于冀东油田所属的油气田区域施工);

(2)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满足本项目服务内容)。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结算的井下作业项目业绩。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相应的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须配合,否则视为虚假投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考核合格证或网上查询截图);具有井控培训合格证、HSE培训合格证(或承诺在中标后15日取得上述证件)(提供培训证或书面承诺);

(2)技术负责人具有井控培训合格证、HSE培训合格证(或承诺在中标后15日取得上述证件)(提供培训证或书面承诺);

(3)安全管理负责人员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考核合格证或网上查询截图);具有井控培训合格证、HSE培训合格证(或承诺在中标后15日取得上述证件)(提供培训证或书面承诺)。

(4)拟派操作人员:司钻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司钻证;司钻及司钻以上主要操作人员持有井控培训合格证、HSE培训合格证(或承诺在中标后15日取得上述证件)(提供培训证或书面承诺);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人员操作证(提供操作证或网上查询截图)。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均为本企业员工(提供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其社保的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操作人员提供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或劳务合同。

5. 设备要求:

(1)拟投入施工动力不少于2部;拟投入的作业动力型号不低于250型修井动力(额定提升负荷≥40吨);提供设备及设备铭牌照片,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合同和增值税发票,或国有企业资产证明;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如设备名称不一致,但提供的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功能满足本项目所指的设备要求的,则认可该设备。

(2)拟投入的作业动力(修井机)尾气排放等级不低于国Ⅳ(提供中文作业动力出厂合格证或出具合格有效的内燃机尾气排放检测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5日17:00:00至2024年4月30日23:59:59,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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