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2026年度采油用有机类液体除硫剂集中采购项目(定商定价)招标公告

2024-04-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2026年度采油用有机类液体除硫剂集中采购项目(定商定价)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物资供应处以编号 ZY24-XA307-WZ467批准采购,资金来自长庆油田分公司物资供应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采购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预计采购量:4500吨,预计采购金额:3564万元。

物资品名

物资名称

及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单价(元)

到货地点

交货期

12091501

采油用有机类液体除硫剂

1

7920

长庆油田各二级单位指定到货地点

根据用户要求

2.3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4 执行标准:产品质量标准必须符合Q/SYCQ 17018-2020《采油用除硫剂有机类液体技术规范》要求(附件2);其中,第4.2条, 有机氯含量检测执行具体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Y CQ 3673—2016《油田化学剂中有机氯含量测定方法》(附件3),不再按GB/T261执行。

2.5 技术服务:投标人能够按照用户的配伍性要求对相关技术参数进行调整,并能够根据用户要求提供现场技术服务。

2.6中标结果有效期: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且认证产品须涵盖投标产品(提供原件扫描件)。

3.4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或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出具的标的物有效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报告。

3.6投标人出具的标的物有效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报告鉴定结论为危险化学品的,须提供涵盖投标产品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须附查询网址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件,若无网站查询系统须提供发证机关查询电话)。

3.7 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报告鉴定结论为危险化学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若投标人委托运输,须提交第三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及运输协议原件扫描件)。

3.8 投标人是法人的必须提供2022年度的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无破产、资不抵债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9其他要求:

3.9.1 在中石油集团公司总部管理或招标人因质量问题、违约失信等行为处于供货暂停期内或被暂停、终止参与招标活动或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9.2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9.3 投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资源库内投标人的,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状态处于“冻结”“中止”“终止”等非“正常”状态的,投标将被否决。

3.9.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30日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4.2招标文件各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年05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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