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安江流域(渐江段)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施工监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CX-TX2024-021

项目名称:新安江流域(渐江段)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一期)施工监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监理费投标限价费率为1.2%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监理费投标限价费率为1.2%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的监理范围涉及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进行监理,直至全部工程竣工合格为止,包括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和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建设工程交付使用阶段的监理服务,质保期内的跟踪协调服务管理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可能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故不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 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4.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2) 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18点00分

售价:每套人民币200 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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