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含山县存量垃圾综合治理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4-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ASC

项目名称:含山县存量垃圾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813040.81元

最高限价:3813040.81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马鞍山市含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内,含山县存量垃圾综合治理工程,包含筛分设备安装、除臭、降尘、垃圾筛分、筛分物外运无害化处置、接水接电等。筛分总量约为3万吨混合垃圾,需在18天之内完成垃圾筛分和处置工作,筛上物送至焚烧发电厂焚烧、筛下物进行无害化处置(成交人自行检测垃圾类别及其危害程度后自行无害化处置),转运车辆符合环保要求。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8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2.1.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含山县存量垃圾综合治理工程,筛分设备安装调试时间短,难度较大,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2.1.2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进行质疑。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质疑与投诉”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单位注册。3.3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完成过一个垃圾筛分项目业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

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25日至 2024年04月29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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