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湖璀璨天成小区景观绿化和道路管网工程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湖璀璨天成小区项目 已由淮安市行政审批局以淮审批投资复〔2020〕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新璀璨房地产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湖璀璨天成小区景观绿化和道路管网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福地路东侧、涌翠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包括道路、给水及消防、绿化、雨污水管道、园林景观等建设(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8353524.58元。

2.1.4工期要求: 1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01日,竣工日期:2024年 10月 08 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载明的日期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景观绿化和道路管网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招标人保留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工程量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园林类专业技术职称;

注:①园林类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管理等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 等专业。

②职称证书专业与上述要求专业不一致的不予认可;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以职称评审表上专业或者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单位受聘或执业: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④ 在市场监督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除以上四种情形外,其他情形不视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ü  自 2023-05-01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不包含公路景观绿化业绩和水利景观绿化业绩);(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3.6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证明身份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由人社部门出具的自2024年1月份以来缴纳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3.7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投标人近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落款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仅以评委评标时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行政处罚公示”查询的信息为准,其他情况不予考虑)。

3.9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 04 月 26  日09时 00 分至2024年 05月 10 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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