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东汇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综合能源项目逆变器供应商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2024-04-25

广东汇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综合能源项目逆变器供应商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东汇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综合能源项目逆变器供应商框架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相关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广东汇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综合能源项目逆变器供应商框架招标

1.2资金来源:项目需求单位企业自有资金

1.3招标模式:公开招标

1.4招标人:广东汇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6项目类别:物资类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广东汇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综合能源项目逆变器供应商框架招标,具体详见招标设备清单及技术规范书。

2.2标包列表: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包,投标人可投多个标包,最多中1个标包。

标包

编号

标包名称

标包估算金额(万元)

中标人数量

中标候选人数量

中标分配比例(%)

标书费(元)

1

非户用项目逆变器

1400

1

1

100%

500.00

2

户用项目逆变器

700

1

1

100%

500.00

注:1)预测采购金额及预测采购数量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采购情况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2)单价报价为含税价(13%增值税),含设备材料本体、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验检验、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务、培训服务、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费、规费及卖方提供保护措施等费用。

3)产品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4)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人或其下属单位书面通知的时间、目的地发货,买方有权要求厂家延迟发货。

5)本次采购的标的物并不限于招标人的项目使用,也使用于招标人的下属单位的项目。

6)招标结果确定后,中标人须与招标人签订框架合同,并与招标人下属单位签订具体需求的买卖合同。

     2.3适用范围:本次招标适用于广东汇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施工企业所需工程物资。

 2.4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1)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2)中标人在框架有效期内因产品品质、产能、供货进度安排、售后服务情况等原因受到需求单位投诉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如框架结果执行期间,发现中标单位供货产品不能满足报价清单的所有规格型号产品的,则认定为中标单位弄虚作假,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取消中标资格并终止合同。

在招标结果执行过程中,如果实际采购量与原预估量偏差较大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框架协议期内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5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5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拒绝供应急备品备件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视情节扣减其中标比例或终止其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暂停其在公司一至两年所有项目的投标资格(自发文之日起),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中标单位必须按需求单位所要求的规格型号进行生产,并按需求单位的供货期进行送货,如不能满需求单位所有规格型号货物要求的,招标人有权终止中标人中标份额,所扣减或终止的份额由其他中标人平分,其它投标人有责任承担。

(5)如中标单位放弃中标、或者在实施过程中被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的,重新招标。请各投标人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5报价方式:

(1)报价方式:采用综合单价报价(单位为元,最多保留两位小数),报价是各项费用和含税(增值税率为13%)综合计算的结果,且所报单价为闭口价,中标后合同期内单价价格不再允许变化。

(2)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投标人须严格按给定格式进行价格填报,投标人的单价报价包含设备材料本体、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验检验、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务、培训服务、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费、规费及卖方提供保护措施等含税费用,是各项费用综合计算的结果。

2.6交货时间:按需求单位要求的到货时间准时到货。

2.7交货地点:按需求单位指定的到货地点。

2.8结算方式:

(1)按实结算,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单价即为中标单价,是确定项目最终合同价及结算价的最终依据,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按照订单合同进行结算,结算金额=中标单价×实际采购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订单合同为准。结算金额含13%税率的增值税,如不能开具所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结算金额中扣减对应的税率差额。

(2)具体项目实际采购物资与本框架招标标准化清单存在差异,差异部分如业主指定品牌、特殊技术要求等,差异部分按《肇庆市汇能投资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2年版)》另行采购。

2.9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只对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10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2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

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4

投标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上《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上《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汇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7

为防止投标人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5)投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场所、设备、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且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产品贴牌生产。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其代理的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

2

投标人须通过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其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或进口的散装部件应具备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则其所代理产品制造商须满足上述要求。

4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其产品必须具备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有效授权书。不允许代理商将其所获授权权限转让给他人,同一标包不允许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进行投标且不允许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委托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如原厂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或多家代理商采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参与同一标包的投标,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5日17时30分00秒至2024年04月30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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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