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货物类[江苏院]深能刘老庄2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储能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2024-04-25
一、招标条件
本深能刘老庄2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储能系统设备(招标项目编号:JSDLSJY-HW-LC11661W-ZBZX-2024-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鉴于招标人已经中标深能刘老庄2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储能电站项目”),目前尚未与深能(淮安)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EPC总承包合同,本次采购内容为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范围内的100MW/200MWh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标段一、100MW/200MWh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标段二采购,确定为预采购。招标人与中标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签订附条件生效的100MW/200MWh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标段一、100MW/200MWh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标段二采购合同,所附生效条件为:招标人就储能电站项目与该项目业主签订EPC总承包合同。因此本次采购项目存在终止风险,招标人对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请供应商知悉。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深能淮安200MW/400MWh 储能工程位于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镇南营村的空地上。占地面积约 60.462 亩,场地目前为种植作物的农田,该地块土地性质 2021 年已调整为建设用地。项目规模:200MW/400MWh非步入式液冷磷酸铁锂储能电站。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1:100MW/200MWh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标段一
(002)包2:100MW/200MWh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标段二
采购内容:
包1:100MW/200MWh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标段一:100MW/233.64MWh储能系统设备及备品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相关要求。
包2:100MW/200MWh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标段二:100MW/233.64MWh储能系统设备及备品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相关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深能刘老庄2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储能系统设备:
(001)包1:100MW/200MWh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标段一
(002)包2:100MW/200MWh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标段二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制造和(或)销售企业。具有营业、制造、安装、销售等一项或多项行政许可和(或)设备的注册、强制性认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内部质量管理手册等)。(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电芯、电池模组、电池簇的认证文件或测试报告,包含但不限于GB/T 36276-2018认证测试证书或权威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关于电池安全性的强制性检测等。(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自2021年4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不小于50MW/100MWh储能系统集成供货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协议关键页复印件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协议首页、体现项目内容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复印件,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如为新成立公司可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在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黑名单中。(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和承诺书原件)
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7、其他要求:系统容量与发电效率考核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储能系统直流侧容量应保证达到233.64MWh,220kV交流侧出口容量不低于100MW,放电时长不低于2小时,放电量不低于200MWh。
2)投标人需对电池系统提供5年质保(质量保证期从签发预验收证书次日起计)及电池系统的容量衰减曲线和效率保证值,该保证值将作为本项目正式投运时的考核值,提供容量衰减曲线质保(年等效充放电次数365次);质保期内,保证交流侧充放电效率不低于85%。
3)投标人投标的电池须为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散热方案采用液冷方案;投标人投标的方案所采用的储能电池、储能变流器(PCS)和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应具有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投标人投标的PCS和储能电池可以兼容主流厂家的能量管理系统(EMS);投标人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经过检验测试合格,完全符合合同的要求。
4)在质保期内,投标人产品系统及各部件除非因证明由招标人不当使用或其他不可抗力而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时,投标人应无偿地为招标人修理或更换零部件,直至改进设备结构并无偿供货。质保期内,如储能系统发现部件缺陷、损坏情况,在证实设备维护和运行都符合要求时,投标人应尽快免费更换。
5)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备品备件,包括从第三方获得的所有附件和设备,均应遵照最新版本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GB)和IEC标准及招标人企业标准。各标准不一致时,以最高标准为准。
6)投标人须承诺电池成模组成簇后,储能系统90%DOD,80%EOL,循环寿命应不小于8000次。(以容量衰减至初始的80%为寿命终点)。磷酸铁锂单体电池需通过GB/T 36276-2018《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型式试验,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7)投标人须承诺有效全容量下连续放电时间不应低于2小时,采用锂电池技术的在不更换主要设备的前提下完全充放电次数不应低于6000次,充放电深度不低于90%,并选用技术成熟、安全性能高的电池。
8)应满足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并网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1〕949号)中的相关要求。“新型储能电站性能要求。以配套建设新型储能方式落实市场化并网条件的,储能时长不应低于2个小时,运行期内容量衰减率不应超过20%,放电直流侧效率不应低于92%,放电深度不应低于90%,电站可用率不应低于90%。”
9)应满足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2年3月31日发布的《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2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2〕350号)文。
10) 满足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3年4月14日发布《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配套调峰能力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3〕404号)文。
11) 应满足《风光储联合发电站调试及验收标准》(GB.T 51311-2018)相关要求。电池储能系统运行单元无故障连续并网试运行时间不应低于240h。试运行期间累计充放电容量不应低于5倍额定充放电容量。试运行期间出现3次及以上故障或单次故障处理时间超过24h时,该单元重新开始试运行。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削峰填谷、跟踪计划发电、平滑波动等试验功能,各功能连续工作时间不应小于24小时。
12) 储能电池系统考核金为设备购置结算价的10%(以商务合同为准),如达不到上述考核指标,投标人必须立即设法检测原因,并排除问题。同时,投标人应赔偿招标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赔偿费用在考核金中扣除。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赔偿费用标准和业主方与招标人之间的赔偿费用标准一致。储能电池系统考核期同缺陷责任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5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30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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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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