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市税务局燕山街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5
1.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市税务局燕山街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1.2 磋商编号: 29070

1.3 磋商范围

1.3.1 磋商范围:对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市税务局燕山街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1.3.2 最高投标限价:150000元。

1.3.3 服务期:30日历天。 

1.4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4.1 一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3年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3年的资信证明。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及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和遵守政府采购法规的声明函以及供应商控股管理关系声明函。⑦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1.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4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1.5 获取《磋商文件》

1.5.1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6日9:00时至2024年5月6日17:30时(节假日除外)。

1.6 磋商保证金:不要求。

1.7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时间

1.7.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2024年5月8日15: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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