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采购公告-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区(季华路)DN800清水连通工程地下管线探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2024-04-25
一、工程概况及分包工作内容

1.1工程概况:工程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路,敷设DN800给水管道,将已建的DN800给水管道与DN1400给水管道连通,管长约为200m。

1.2分包工作内容:地下管线探测的辅助性工作(辅助性工作包括:开井、开挖、做标记、观测、障碍物清理、收集资料及后期服务等)、其它(施工(零星)配合辅助探测)。

二、工期要求:供应商需满足我司对工程进度的要求。

三、质量要求:满足我司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并通过验收。

四、付款方式:具体合同中约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5.2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3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4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1)其他禁止情形。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资质或能力要求:具备测绘资质。

供应商应满足以上5.1-5.7资格条件,否则作废标处理。

六、采购金额最高限价:1.50 万元。凡超过此最高限价报价的,一律作无效报价处理。

七、报名时间(3个工作日)为2024年4月 28日至2024年 4月30日的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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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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