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纯电动公交车辆购置项目(二阶段)招标公告

2024-04-25

 

 

湖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纯电动公交车辆购置项目(二阶段)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发竞包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竞包方式】。

本发包项目湖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纯电动公交车辆购置项目(二阶段),已由湖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会议批准,发包人为湖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发包代理机构为湖州鸿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项目发包编号为hzgq202404359。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发包规模:预算约669.6万元(不含车辆保险费和车辆上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费、运输费、仓储费、安装费、调试验收费、培训费、税费、售后服务、代理服务费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其他费用。

2.2交货地点:具体以发包人指定地点为准。

2.3发包范围:为实现新青年动态公交数字化、个性化、高效化的特性,同时延续传统公交的可靠性。东部新城区域试点打造新青年数字公交,以“动态需求、动态发车、动态线路”满足乘客多元化、个性化的出行需要。现购置12辆纯电动公交车(具体以发包人实际需求为准)。

2.4交货期:于2024年5月26日(不含)前交车(具体交车节点由发包人指定)。

2.5车辆质保要求:

(1)质保期:除参数配置表及特殊说明外,整车(不含易损件(包括皮带、刹车片、减震器胶垫、刮雨片等))提供不少于24个月的质保期,(竞包车型已公开承诺质量保证期大于24个月的,应以其承诺质量保证期为底限),竞包文件承诺高于24个月或高于已公开承诺的质保期的,以竞包文件为准,质保期自车辆注册之日开始计算。

(2)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缺陷(非人为因素)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维修。

(3)质量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整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同时依照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法规和制造标准及技术要求的要约进行验收。

(4)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应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进行现场维修、损坏件更换,不收取额外费用。超过质保期由中标人负责终身保修,只能收取工本费。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相关的质量鉴定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属于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6质量要求:合格,并能在当地车管所上牌。

3.竞包人资格要求:

3.1竞包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履行本项目需求的能力;

3.3竞包人必须是车辆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代理经销商(竞包人为车辆生产企业经销商的,须提供车辆生产企业的代理经销商授权书);

3.4竞包人提供的车辆需被工信部颁发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列入在内;

3.5竞包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7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电子发竞包,竞包单位在制作电子竞包文件前须完成相关注册。其他详见发包文件第二章发包人须知第1.4条款。

4.发

竞包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包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4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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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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