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金华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巡查服务项目入围单位选定的招标公告

2024-04-25
一、项目编号:ATZB-2024042501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服务期限

1

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巡查服务

≤3家

详细的技术服务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阐述。

详见采购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特定资质及其他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者具有监理综合资质;

2.2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3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及企业注册所在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2.4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2.5 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及企业注册所在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2.6 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及企业注册所在地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2.7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在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

2.8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2.3、2.4、2.5、2.6、2.7这五条要求的承诺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发售时间:自2024年4月 25日起至2024年5月 6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周末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