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区纤芯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2024-04-25
(登录后查看)受某部委托,按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广东地区纤芯租赁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广东地区纤芯租赁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YCKAA-F3009
三、项目概况:
3.1本次采购项目拟租用广东广州、韶关、清远、佛山、东莞、江门、深圳、惠州、中山、珠海、河源等地区3100余公里光缆线路2芯纤芯资源,同时提供配套设施服务。
3.2采购预算:10139158.08元。
3.3主要商务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3.4租赁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采购一家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行业特殊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4.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
4.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4.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至谈判截止时间为止,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
4.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10具有基础电信运营资质,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供应商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授权在相应地域范围经营规定的基础电信业务的子公司(分公司),供应商取得总公司授权,并承诺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的分公司可参与此次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总公司出具的承诺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的承诺书)。
4.11所提供纤芯资源无产权纠纷(提供承诺)。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谈判开始前由谈判小组先对谈判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若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将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6.1发售时间:2024年04月26日至2024月05月06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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