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温岭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及采集工作站设备采购项目交易公告

2024-04-25
项目名称:温岭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及采集工作站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7.74万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序号

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简要工作内容

1

温岭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及采集工作站设备采购项目

1批

57.74万元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全部内容并交付运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的制造商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特定资格条件:/

(四)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