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2024年租花及庭院植物养护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04-25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2024年租花及庭院植物养护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本项目须做好江苏电信绿化养护范围的植物养护,具体养护的品种以移交验收清单为准;室内、室外植物的管理养护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预估规模为141万元人民币(含税),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工期及保修期具体如下:

序号

服务内容

质量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

1

租花及庭院植物养护服务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技术规范书要求。

南京市中央路260号、

南京市江东中路49号、

南京市察哈尔路69号。

两年。

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个。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41万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为企业,还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企业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的参选。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参选文件中填写完整的《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符合本项规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1.4参选人须提供专业养护绿化园艺技术人员,要求驻场服务人员不少于3名。符合本项规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供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1.5参选人须具备自营场地、并建有符合室内绿植生长的温室大棚。符合本项规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供基地租赁或购买等资料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1.6参选人应在南京本地有服务机构,没有服务机构的,承诺中选后一个月内设立服务机构。提供产权人为参选人(含下属机构,非个人)在南京市内的房产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租赁人为参选人(含下属机构,非个人)在南京市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如以上均无,则提供加盖公章的中选后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在南京市内设置服务机构的书面承诺书。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人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接全国范围内的类似服务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含)。须提供带金额的合同扫描件(或框架协议扫描件加订单扫描件,或框架协议扫描件加结算证明材料扫描件),每个合同或框架协议至少提供一张相对应的结算发票作为证明材料。框架协议的时间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框架协议的金额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的累计金额为准;单项合同的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原件备查。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符合本项规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6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28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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