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煤科工集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智能图像识别系统增补项目项目公告

2024-04-25
三、招标范围:

1.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包):中煤科工集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智能图像识别系统增补项目。

2.本项目工程承包(物资采购/服务采购)范围:中煤科工集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智能图像识别系统增补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交付期: 30天。

4.工程地点/服务/供货地点:郭家湾选煤厂。

5.其他(没有填写“/”):质保期1年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标):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均以开标日期前15日内的网站截图为准。

(1)是否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请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2)是否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请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是否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请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请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3项选煤厂图像识别类设备销售业绩,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合同内容要体现:合同首页、主要建设范围、合同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

4.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并盖章签字的2020-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5.人员要求:/

6.设备要求:防爆智能筒机、防爆球机、热成像特殊系列筒机,需具有矿用防爆合格证,设备铭牌有防爆标志并在有效期内。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若非主要产品“防爆智能筒机”和“智能平台摄像机”的原厂商,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证书;且:

① 一个原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投标设备(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② 同一品牌投标设备(产品)的原厂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备注:

(1)投标人务必将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将可能导致不合格的投标;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项目评审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质审查:资格后审。

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七、招标文件出售方式与时间:

发售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2024年4月30日17:00

文件售价: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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