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会议室及附属房间和设备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第1包)招标公告
2024-04-25二、项目编号:2024-VGBEMA-G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工程名称 |
技术要求 |
质量要求 |
施工地点 |
工期 |
备注 |
1 |
某部会议室及附属房间和设备升级改造工程 |
对照前期设计方案进行采购与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
符合国家工程建设规范要求 |
辽宁省朝阳市,依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1.5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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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2028397.23元(人民币大写:贰佰万零贰万捌仟叁佰玖拾柒元贰角叁分);
3.最高限价:2028397.23元(人民币大写:贰佰万零贰万捌仟叁佰玖拾柒元贰角叁分);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工程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04月25日至05 月06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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