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岭县垃圾处理厂调节水池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岭县垃圾处理厂调节水池改造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938596.00元
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文件的要求;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完成的可提供2020-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资信证明要能证明供应商的资信状况良好,往来帐款正常,无透支行为,存款证明无效)。并提供2023年4月至今任意一月纳税及社保缴费证明;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7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以分公司名义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