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白鹤山基地职工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选定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2024-04-25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白鹤山基地职工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选定项目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是否允许联合体:第1包:否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 0元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分包号

包名称

项目基本情况

折扣率

参标供应商淘汰率

技术要求

1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白鹤山基地职工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选定项目

100%

20%

参见项目基本情况或借助投标工具下载后查看

二、投标人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2.2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包名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第1包:

本包仅限中小企业参标

2.3 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包名

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白鹤山基地职工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选定项目

本包仅限中小企业参标 ( 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是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自然人或今年新成立公司无近期财务报表的,可以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 提供财务管理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或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函。)(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最多20张图片); ( 上传同类项目成交通知书或厂房照片或设备购买发票或完成能力承诺书或与本项目相关连的专业人员证书或与项目实施关联的设备。)(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据财政部文件“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有关精神,供应商既可提供缴纳证明也可用承诺书替代)(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提供承诺函,承诺: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利害关系;投标供应商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投标供应商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七)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三、开标时间:2024-05-1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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