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林油田油水井(含气井)带压大修施工(招商)二次招标公告

2024-04-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集团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油水井(含气井)大修施工项目,工作量来源为吉林油田工程技术服务公司和大庆钻探因力量不足无法及时上修的油水井(含气井)大修工作量。本项目定商,不定价格和工作量;甲方分配工作量后,中标方和甲方项目需求单位须在《吉林油田公司大修工程市场化计价标准(2023版)》基础上进行商谈后,签订油水井(或气井)带压作业施工合同,合同中必须明确执行《吉林油田公司大修工程市场化计价标准(2023版)》。按照《吉林油田公司招标管理规定》(JLYT-QG-05-01-2021)B版第八条:该项目属于依规招标项目。

2.1.2建设地点:吉林油田所属油气生产单位。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1.4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5质量保证期:详见合同条款.

2.1.6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项目金额及工作量:油水井(含气井)带压大修(预计工作量100口、预算金额8000万元)。资金来源:成本+投资。

2.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3中标人数量:选取2家中标单位。一次公告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2家将项目退回;二次公告有效投标数量小于等于2家时全部选用;

    2.2.4工作量分配方案或原则:根据生产需求按轮次安排工作量(每轮次工作量不确定),中标排名靠前的单位首轮优先获得工作量,第二轮及以后轮次按上轮完井先后顺序选择工作量。未参加上轮选择的中标人(除因正在履行本框架协议下工作量放弃选择的),排在上轮施工队伍后选择本轮工作量。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由吉林油田所属油气生产单位与乙方签订的具体带压大修施工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签订施工合同时由建设单位收取;

2.3.3服务费:中标方(中石油内部企业、多源实业及下属单位(含改制前后企业)、公司改制企业及下属单位、免办准入项目承包商除外)需向招标人按项目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二加税费缴纳服务费。

2.3.4招标代理服务费:无;

2.3.5其他:价格调整:价格无调整机制。不涉及保密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范围截屏;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信息须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拟投标人投入队伍必须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队伍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或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批复的资质证明文件或资质申报地的资质主管部门出具的在资质复审期间原队伍资质仍然有效的证明文件):中石油队伍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油水井带压大修(或气井带压)施工资质, 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非中石油队伍需要具有经吉林油田公司申报,并取得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批准的在吉林油田自营区施工的油水井带压大修(或气井带压)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井下作业。投标单位所属地方政府针对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企业不再实施安全许可的,提供当地政府关于不再实施安全许可的通知复印件,即安全生产许可不做要求。

3.3投标单位应提供选商年度上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5月1日前,若上年度审计报告没有出具的,可以提供上年度前一年的审计报告;5月1日后,必须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必须由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新成立单位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财务报告。自然人等非公司性投标单位,暂无相关财务信息,可以不提供相应的财务报告。

3.4投标人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提供证书,真实有效性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查询系统为准:http://www.cnca.gov.cn/)。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承诺 2023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承包商评价,不存在警告未整改、清除未到期情形。)

3.6拟派队伍要求

3.6.1人员要求:拟派修井队伍的队长、修井技术员都应持有效的井控证、HSE证。(承诺)

3.6.2设备要求:投标人必须以自有修井队伍参与投标,严禁以挂靠、合作、租赁等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投标。自有修井队伍是指修井主体设备(不同修井作业主体设备不同)归投标人(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所有。修井队伍最低配置数量应符合集团公司相应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设备须自有。 (承诺)

3.7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

3.8 公共条款

3.8.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8.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8.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8.4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承诺)

3.8.5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8.6  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8.7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8.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3.8.9  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 2024年4月30日(登录后查看)报名事宜。

4.2招标文件每个标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年5月9日8时 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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