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中医院、妇保院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及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4-04-25
项目概况:泰兴市中医院妇保院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及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已准备实施,现就该项目就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各有意向投标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YZBAB2024-1
项目名称:泰兴市中医院妇保院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及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包号 |
名称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 |
01 |
中医院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及评估服务 |
2年 |
24万元/年 |
妇保院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及评估服务 |
2年 |
8万元/年 |
项目概况:中医院院区现有门诊楼四层、住院楼17层、综合楼9层等建筑,地下1层,门诊医技楼18293.81 ㎡,病房楼31947.99 ㎡,配套综合楼17317.74 ㎡,地下室25858.83 ㎡。妇保院门诊、医技、病房楼20283㎡,地下室5903.44㎡。
项目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含建筑物配套室外消防栓);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设施;防排烟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系统;消防通讯、应急广播系统;灭火器检查;消防供配电系统设施;消防电梯;消防设施电器检测;其它建筑消防设施等。
备注:主要的建筑消防设施清单投标方应到现场勘察,并对项目情况全面了解掌握。
付款方式:甲方每季度依据招、投标文件,合同约定条款对乙方的维保检测技术服务质量进行考评,考评合格的季度末支付本季度维保检测款。考评不合格的按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之第五章法律责任,参照相关罚款标准予以维保检测费用考核,并限期整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经营范围(相关信息能从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查询到)。须具备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需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中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应具备的相关要求。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须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驻院维保人员至少2人)须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以上技术等级国家执业资格证书(含本数),维保人员具备中级或以上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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