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和平区2024年公厕日常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2024-04-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ZB-2024-GG-1139

项目名称:和平区2024年公厕日常保洁服务

预算金额:450.0万元

最高限价:45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450 450 公共厕所服务 平区2024年公厕日常保洁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津财 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3)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4)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7)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5日到 2024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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