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民国邮政博物馆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04-252.1、本项目服务范围:对民国邮政博物馆全流程作业提供外包服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民国邮政博物馆讲解工作、民国邮政博物馆活动接待工作、邮政产品销售及后续账务处理工作、博物馆秩序协助维护、邮政业务宣传推广、配合完成中山陵园管理局的各项活动和重要客人接待工作,定期提交各类研学活动简报、根据南京市文旅局、玄武区文旅局下发的各类文件要求,及时完成任务并填交各类数据报表等工作。
2.2、工作班次、时长:周三至周日,8:30-17:30,工作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邮局路1号民国邮政博物馆,人员需求:不少于2人。
2.3、本项目三年预算为64.4286万元,合同期三年,一年一签。实际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为准。
2.4、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均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工作内容 |
最高限价 |
民国邮政博物馆基础服务工作 |
13462.12元/月 |
非工作时间内的讲解工作(博物馆前馆、后馆讲解)、会务服务工作(与会议、接待相关的服务工作) |
10人(含)以下讲解工作100元/场 |
10人以上讲解工作150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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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含)以下会务服务100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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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以上会务服务150元/场 |
注:增值服务预算13216元/年(含税)根据南京邮政分公司专职营销人员薪酬分配办法据实结算。
2.5、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税率6%。(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或承诺书)
(3)
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4月1日以来具有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类似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合同签订金额为单价需提供对应项目结算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
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4月25日-2024年05月06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5:30;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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