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自动受理低代码平台支撑维护项目比选公告

2024-04-25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1.1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1.1.2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1.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4服务地点:重庆市。
1.1.5采购预估金额:48万元(含税)。
1.1.6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时限1年。
1.1.7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比选人规定标准。验收质量合格。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不划分  。
1.2.1采购内容:为保障后期电信业务自动受理低代码平台平稳运行,需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自动受理场景开发与编排、业务场景梳理分析、业务测试、投诉与稽核分析、报错态势分析等工作。
1.2.2产品名称:
序号 产品名称
1 渠道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48万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主体资格证件扫描件。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2.1.4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包括项目经理1人;项目支撑人员不少于2人。(提供团队所有成员人员配置明细表,身份证扫描件,格式详见技术规范书)。
注:所有人员不允许复用,如复用则不予认可。并同时提供以上所有人员社保证明(提供社保局出具的2024年1月1日之后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须由参选单位缴纳社保,其他人员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还须提供第三方公司与参选人的代缴协议或类似证明;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
2.1.5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自动受理平台支撑类或平台研发或平台维护类)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个,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5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B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6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
2.4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     。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6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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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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