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云南红塔银行总行营业部2024年POS机租赁服务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4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云南红塔银行总行营业部2024年POS机租赁服务项目(三次),已由采购人审核批准,采购人为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

2.1服务内容:拟采购第三方收单服务机构作为玉溪市人民医院收单业务服务供货商,第三方收单服务机构需根据云南红塔银行及玉溪市人民医院要求提供全套的设备租赁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2项目预算金额:含税45000.00元。

2.3项目采购编号:202401137/HCZB01202404004。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执照要求:磋商申请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2财务要求:磋商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2021年-2023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注: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3信誉要求:

(1)磋商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行为记录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磋商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2021年01月0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磋商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发布“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及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3.4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 2024年4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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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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