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公路分局门面及生产经营用房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4(一)项目名称:昭阳公路分局门面及生产经营用房招租项目;
(二)招租内容:出租房屋面积共计1008.31平方米;《详见拟出租住房、门面基本情况及范围》;
(三)招租编号:云鑫招字2024-06-101;
(四)标包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包《详见招租项目概况》。
二、招租项目概况
(一)拟出租住房、门面基本情况及范围
出租房屋地址 |
建筑面积(㎡) |
招租期限 |
年租金最低限价 (元/年) |
备注 |
昭阳区东后街149号2幢(门面) |
46.00 |
五年 |
19320.00 |
|
昭阳区东后街149号2幢(生产经营用房) |
962.31 |
五年 |
100234.20 |
(二)出租期限
五年。
(三)承租人中租后需负责对办公楼、门面以外的院坝进行维护,定时打扫院坝,保证场地干净。
(四)出租方式
采取公开出租的方式进行。
(五)资产用途
为加强出租资产及第三方管理,防范出租资产安全风险以及不影响局机关形象,本次拟出租资产不允许用于经营易燃易爆品、农药等有刺激气味、有污染源和国家规定不得经营的商品,不允许用于餐饮业经营服务,不允许用于娱乐等噪声较大和有扰民嫌疑的经营服务活动。
(六)年租金最底限价及租金收取方式
1.年租金最低限价:
详见《拟出租住房、门面基本情况及范围》。
竞租人报价低于上述年租金最低限价的一律无效。
2.租金收取方式:
2.1出租资产实行先交租金再使用,租金一年一交,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交第一年租金,今后逐年在上年度结束前3个月前缴纳下年度租金;
2.2交纳租金时需交纳年租金的10%作为房屋维修资金,此费用不予退还;
2.3交纳租金时需交纳年租金的10%作为押金,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七)出租资产安全责任
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赁期内承租人对资产安全和资产装修、装饰和日常使用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负全权责任。
(八)资产用途
中租人(单位)与出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写明资产租用用途,未经出租方(昭阳公路分局)书面同意,承租期间不得更改资产用途。
(九)资产装修装饰
中租人(单位)在不改变房屋主体建筑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租赁资产、税费按规定自缴、各种证照自己办理、店面室内装潢和水电安装自理。
三、竞租人资质要求进行必要的装修装饰,产生的一切费用概由中租人(单位)承担。装修装饰须经昭阳公路分局审核同意,符合昭阳公路分局资产管理相关要求。水电费自理
1、承租者为企业的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公司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租活动。
3、承租者为个人的,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民事权力能力的自然人,并能提供有效的身份户籍证明材料。
4、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参与竞租活动:
(1)凡两家或以上单位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无法提供身份证明或提供虚假身份证明的。
(3)承租人属无户籍居住地或无暂住证的自然人。
5、本次拟对外公开招租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竞租。
6、不允许同一人办理两家及以上公司报名事宜。
四、竞租报名应携带和提供的证件、材料
(一)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1、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参加报名时不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负责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若总公司授权下属多家分公司参加竞租,则只允许一家单位报名(先到先报);若总公司已授权其下属分公司竞租的,则总公司不得再参加竞租。
以上资质材料另须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二)如为自然人
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材料另须提供复印件一套并签字确认。
五、报名及获取招租文件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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