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兰沟洼蓄滞洪区建设工程(高碑店段)征迁安置监督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沟洼蓄滞洪区建设工程(高碑店段)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4)5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城乡供水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兰沟洼蓄滞洪区建设工程(高碑店段)征迁安置监督评估 工程建设地点:高碑店市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东务分洪闸、东马营退洪闸;仓尚河治理;建设新城古镇安全区一处,配套建设穿堤涵洞,排水泵站及东高线穿路涵洞;修复新建撤退道路和撤退桥等。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至工程竣工移民专项终验收通过后12个月。 其他: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异议受理主体:高碑店市城乡供水服务中心,联系人:赵占军;联系方式:0312-2821761。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移民安置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以及移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等进行监督评估。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监督评估工作大纲和实施细则、开展移民安置实施情况和移民生活水平恢复情况监督评估、编写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报告、完成监督评估合同约定等其他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具备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如投标人为2024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5 09:00至2024-04-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