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港油田2024-2025年二氧化碳压裂前置增产服务招标公告

2024-04-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港油田2024-2025年二氧化碳压裂前置增产服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大港油田2024-2025年二氧化碳压裂前置增产服务。

2.2 招标范围:

服务范围:大港油田范围内预探、评价及页岩油井二氧化碳压裂前置增产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提供工业液体二氧化碳、增压撬、二氧化碳储罐或其他存储设备、配套的耐低温管线和闸门等。其中大港油田勘探事业部实施预探、评价等井预计泵注1万吨,开发事业部实施页岩油等井预计泵注4万吨,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最高限价:

序号

主要项目

主要技术要求

最高限价(元/吨)

1

气源

保障能力≥1000吨/天;专用运输槽车不少于10辆(容积≥25 m³)

450.00

2

增压撬

至少1台,排量≥4m³/min,增压压力≥0.4Mpa

160.00

3

储罐

单套储量≥50m³,一次性储存能力≥600m³

90.00

合计(不含13%增值税)

700.00

备注:以上单价中不含增值税、不含压裂车组,含设备动迁、储罐吊运、循环注气、人员服务等相关配套费用。

 预计工作量: 其中大港油田勘探事业部实施预探、评价等井预计泵注1万吨,开发事业部实施页岩油等井预计泵注4万吨,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项目总投资预计4100万元(不含13%增值税)。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实施地点:大港油田勘探事业部、开发事业部施工现场。

2.6 服务要求:按石油行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公司现行有效的质量标准要求执行并验收,施工结束后双方现场签认工作量确认单。

2.7 技术要求:大港油田范围内预探、评价及页岩油井二氧化碳压裂前置增产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提供工业液体二氧化碳、增压撬、二氧化碳储罐或其他存储设备、配套的耐低温管线和闸门等。其中大港油田勘探事业部实施预探、评价等井预计泵注1万吨,开发事业部实施页岩油等井预计泵注4万吨,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乙方在甲方完成井筒准备后,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对目标油井采取二氧化碳措施增产服务等,改善油藏开发效果、提高单井产量,实现增产的目的。乙方须提供二氧化碳措施增产服务等施工所需的设备、材料、人员等,入井材料需严格执行大港油田相应标准:

GB/T 6052-2011 工业液体二氧化碳。

SY/T 6013-2019 试油资料录取规范。

SY/T 5225-2019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Q/SY 01031-2019压裂工程质量技术监督及验收规范。

Q/SY 01032-2019酸化工程质量技术监督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大港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

《危险化学品HSE管理办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有效的危险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至少包含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

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井下作业相关业务,对本项目涉及业务不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份须提供注册地政府机关相关职能部门下发相关文件。

④拟派本项目增压撬至少1台,排量≥4m³/min,增压压力≥0.4Mpa;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设备清单、购置合同、购置发票、设备照片、设备铭牌。

⑤拟派本项目二氧化碳储罐至少12套(自有率5套及以上),单套储量≥50m³(一次性二氧化碳储存能力≥600m³);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设备清单、购置合同、购置发票、设备照片、设备铭牌、租赁合同等。

⑥投标人需提供二氧化碳保障能力承诺书,其中保障能力≥1000吨/天,专用运输槽车(单车标定容积≥25 m³)不少于10辆,每车配1名驾驶员和1名押运员。专用运输槽车需提供车辆明细表、车辆前侧45°照片、标定容积铭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使用性质必须包含危险品运输)、液态二氧化碳运输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必须包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押运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必须包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自由专用运输槽车需提供购买合同及购置发票,租赁专用运输槽车需提供租赁合同。

⑦投标人须承诺拟派的人员、设备、安全环保设施、技术力量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项目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人员、设备、安全环保设施、技术力量进行随时审查,对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的设备、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装备和所提供的服务人员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终止合同;具备随时提供现场服务的施工保障能力,在接收到招标人施工服务需求通知后,需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施工现场提供服务;施工质量考核按照中石油集团和大港油田公司相关质量要求进行考核。

⑧投标人需承诺,投标文件中拟派队伍为后续实际施工队伍,人员与设备不得擅自变更,如需变更需经招标人确认方可变更;如后续业务量增加,拟派设备和队伍无法满足项目实施需要时,可增派人员与设备,但投标人需承诺增派的设备与人员能力均不低于拟派队伍及设备,且需经招标人确认后方有效。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履行时间为准)有不少于300万元(含税)二氧化碳前置压裂增产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发票等证明性材料)。

3.3 信誉要求:(1)最近三年内(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C级及以上重大安全和环保事故。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⑥供方及其与投标相关产品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①、④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

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惩罚禁止投标期限内: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4 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1 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 人 ,现场操作人员 4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地方政府(地级市及以上)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别: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现场操作人员投标人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取得HSE、井控和硫化氢培训合格证,且所委派人员不得重复。所需提供证明材料:人员清单,身份证,社保证明或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中任意一种,投保人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否则无效)。以上人员若为派遣单位派出人员,须提供外派输出协议及劳动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非派遣单位派出人员须提供2023年社保缴纳证明(劳务派遣员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同时,再提供劳务服务合同并附人员名单)。

3.5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7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6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 元,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自行负责。所投标段如招标失败,投标人需重新支付费用购买招标文件,此前费用不予退还。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5月1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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