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污水处理站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5
一、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站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

地点

服务期限

预算

备注

1

污水处理站社会化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采购人指定地点

3年,合同一年一签。

46万元/年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报价应包括购买服务、货物及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安装辅料、备品备件、人工、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资料、专利技术、质保、售后服务和相关服务等的全部费用以及需缴纳的所有税费。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数量为1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七)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九)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十)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十一)本项目特定资格:

①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涉及在线监测运维需要在上海市生态环境社会化服务机构平台备案。投标人须提供备案截图。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星期六、日和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和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每套招标文件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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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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