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新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徽阳110kV变电站EPC工程谈判公告

2024-04-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湖北徽阳-2024-110kV变电站

2.采购项目备案证号:2301-4

3.项目名称: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新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徽阳110kV变电站EPC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4604.2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6.采购需求(具体详见谈判文件附件1采购人技术要求):

6.1建设规模

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新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建设28万吨/年电池级精制磷酸项目及30万吨/年绿色低碳湿法磷酸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报批(备案)投资共34.09亿元。

6.2采购内容

本110kV变电站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依据本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等要求,总承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施工图设计、各部门对施工图的评审及审查、各类施工手续办理、土建、采购、施工、安装、站内所有设备的参数整定、试验、调试、各类部门验收、与供电公司各部门的协调等所有工作直至送电投用,为“交钥匙工程”,包设计、包供货、包建设、包安装、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验收、包送电、包售后服务、包技术服务培训、包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须的相应措施施工等的总承包方式。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各种开工、验收、送电手续等全面负责,最终向采购人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验收合格、成功送电运行的成套工程,并负责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徽阳110kV变电站电源进线及10kV保安电源进线。

①徽阳110kV变电站电源进线:设计2回,施工1回,另1回预埋线缆保护管等配套;

②10kV保安电源进线:1回。

(二)徽阳110kV变电站及变电站围墙范围内(含围墙)所有相关。

7.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40日历天内完成变电站的施工图设计、采购、安装、施工等所有相关工作内容,最终送电成功并交接,具体如下:

(1)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土建施工图设计;

(2)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完成土建工程施工;

(3)合同签订后240日历天完成设备安装、调试且送电成功。

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9.安全生产要求:达到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GB/T 50484-2019)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11.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

(1)设计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①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以上设计资质①和②满足一条即可(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施工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必须满足各类资质要求,且各类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有效证明材料)。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供应商均须满足上述设计资质及施工资质条件。联合体供应商必须在联合体协议内明确牵头单位。

2.供应商业绩要求:必须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EPC建设项目不少于1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提供签字盖章版的合同、技术附件原件扫描件、验收证明文件,业绩材料需能够证明工程规模,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应上述内容,否则谈判小组将不予采信)。

3.项目负责人要求:

(1)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且具备电力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3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日至少有一项承揽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设计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提供签字盖章版的合同、技术附件原件扫描件、验收证明文件,业绩材料需能够证明工程规模,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应上述内容,否则谈判小组将不予采信)。

(2)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持有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且应为供应商正式在职人员(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3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日至少有一项承揽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提供签字盖章版的合同、技术附件原件扫描件、验收证明文件,业绩材料需能够证明工程规模,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应上述内容,否则谈判小组将不予采信)。

(3)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供应商在制作谈判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谈判小组将不予采信。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报价,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供应商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谈判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中);

(2)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须由牵头人在优质采平台下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须由牵头人上传。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供应商,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供应商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供应商,以分工对应的联合体成员的资质等级为联合体供应商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报价。

(5)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金

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前需缴纳80万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为保证保证金准确及时的支付至本项目专用账号,请采用网银或电汇形式支付,如果采用其他形式支付导致保证金信息不全或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

获取时间:自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17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