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候中心固原彭阳煤电联营项目2×660MW机组工程空冷气象服务野外观测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2024-04-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HD-ZC2024-006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气候中心固原彭阳煤电联营项目2×660MW机组工程空冷气象服务野外观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

(元)

服务内容

备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候中心固原彭阳煤电联营项目2×660MW机组工程空冷气象服务野外观测项目

1

400000.00

 

详见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合同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证明材料,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加的供应商还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得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3.4 依法纳税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3.6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3.7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至 2024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