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吴忠分局2024年政府采购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招标公告

2024-04-24
项目名称: 吴忠分局2024年政府采购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1239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239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吴忠分局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重新招标)(重新招标) 吴忠分局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其他租赁服务 1 详见采购文件 1239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239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4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8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2.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2.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2.5《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 2.6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规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证明材料,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市际及以上资质),车辆道路运输证。 3.3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 3.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加的供应商还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4-24 15:26:05 至 2024-04-30 18:0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