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残联2024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招标公告
2024-04-2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
项目名称: 灵武市残联2024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67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67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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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生活自助、家庭康复及助行类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 一标段:生活自助、家庭康复及助行类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1 | 对残疾人进行辅助器具需求筛查、评估适配、设计定(改)制、适应性训练、维修、回收更换、效果评估、产品配送、咨询转介、宣传教育,以及对残疾人家属、监护人、雇主和康复服务人员等进行培训指导。(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174600 | / |
二标段:助听类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 二标段:助听类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1 | 对残疾人进行辅助器具需求筛查、评估适配、设计定(改)制、适应性训练、维修、回收更换、效果评估、产品配送、咨询转介、宣传教育,以及对残疾人家属、监护人、雇主和康复服务人员等进行培训指导。(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380800 | / |
三标段:假肢及矫形器类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 三标段:假肢及矫形器类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1 | 对残疾人进行辅助器具需求筛查、评估适配、设计定(改)制、适应性训练、维修、回收更换、效果评估、产品配送、咨询转介、宣传教育,以及对残疾人家属、监护人、雇主和康复服务人员等进行培训指导。(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114600 | / |
数量合计: | 3 | 预算合计: | 67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天内完成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8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4-24 08:30:00 至 2024-04-30 17:3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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